公司要求機動車后排乘員系扣安全帶
標題:公司要求機動車后排乘員系扣安全帶
11月16日,公司發文要求公司員工以及來訪客戶在乘坐機動車時,不論前排乘員還是后排乘員一律系扣安全帶,體現了公司對員工生命安全的關心和愛護。
據媒體報道,近年來,因機動車乘員特別是后排乘員沒有系扣安全帶而引發的交通事故頻頻發生,嚴重者造成車毀人亡,給家庭、社會帶來重大損失。國家道路交通管理部門表示,機動車發生事故時,無論高速還是低速,車內乘員受到的沖擊力都是非常大的。有關調查數據顯示,和系扣安全帶相比,后排乘員不系扣安全帶情況下被甩出車外的幾率高7倍、死亡率高4倍,并且不系扣安全帶的乘員在碰撞事故中如同一個不受約束的物體,不僅對自己,對同車的其他乘員也是一種威脅。
鑒于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規定,為了公司員工的生命安全,體現公司對員工的人文關懷,公司要求從11月16日起,公司員工以及來訪客戶在乘坐機動車時,不論前排乘員還是后排乘員一律系扣安全帶。
公司要求:一、公司機動車駕駛員在出車時為該車輛安全第一責任人,除保證車輛安全行駛外,還必須主動要求所有乘員系扣安全帶,不系扣安全帶則不發車。二、公司機動車駕駛員在接送客戶時,從保護生命和安全行駛的角度,主動熱情地向客戶解釋說明系扣安全帶的必要性,爭取客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三、公司員工私家車在車輛行駛中也應要求后排乘員系扣安全帶,確保乘員人身安全。四、公司員工在騎乘摩托車、電動車時,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戴安全頭盔,并穩駕慢行。五、公司員工要尊重生命,保護生命,切實遵守交通道路安全法律法規,要有正確、安全使用車輛安全帶的意識,不可心存僥幸。六、公司蘭州基地和上海基地小車班集中時間學習貫徹此件要求,并在工作過程中加以落實。
(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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